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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、通訊員餘一帆報道:一名女子在相親網站認識了30歲的衛某,兩人很快便成為了情侶,不料心懷鬼胎的男子竟打起了詐騙女友錢財的主意,他以賺錢為名哄騙女友承包小區游泳池。該名男子近日被蘿崗區法院判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。
  鄔某在某相親網站認識了男子衛某,隨後兩人確定了男女朋友關係。2012年9月,衛某以賺錢為名向女友鄔某推薦承包深圳某小區游泳池,鄔某信以為真,便同意承包游泳池。於是衛某以承包游泳池需要交納保證金、保險金為由,要求鄔某向他支付款項,在鄔某向他支付部分款項後,衛某又假稱已幫鄔某墊付剩餘保證金款項,不斷要求鄔某向他的賬戶打款。同時,衛某還偽造了承包游泳池的《合作協議書》,交由鄔某簽字。沉醉在愛情迷霧中的鄔某從2012年10月到2013年1月,先後多次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,向衛某的銀行賬戶轉錢共計2.66萬元。
  衛某稱,在收到錢後,他就去找了某管理處的崔主任談承包游泳池的事宜,吃飯和送煙酒大概花了2000多元,“後來我知道承包某游泳池的事情已經辦不下來,但卻一直沒告訴鄔某,而是將剩餘的5000多元用於購買一部價值4200元的SONY智能手機和日常花銷中。”2013年4月底,由於當時鄔某一直叫衛某還錢,但是衛某沒錢還,覺得鄔某很煩,於是就搬家了,把電話號碼也換了,以此逃避鄔某。
  然而,真實的情況是,衛某在此過程中從未幫助鄔某聯繫承包深圳市某小區游泳池事宜,小區的物業管理經理稱:“我和衛某沒有談及任何實際的承包游泳池的事宜,衛某也未就承租游泳池宴請我吃飯及贈送禮品,我只是在某小區門口見到衛某時與他接觸過,其它情況下和衛某沒有任何接觸。”衛某在不斷要求鄔某轉賬後,將所有錢款用於個人揮霍。2013年9月6日,被告人衛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
  最終,蘿崗區法院審理認為,被告人衛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公民財物,數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判決被告人衛某犯詐騙罪,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。
(原標題:騙女友承包游泳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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